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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告人冯某某被诉非法行医罪案一审结案,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冯某某被判处缓刑附加罚金。
冯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审判阶段,公诉机关指控冯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设牙科诊所并无证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要求法院予以判处。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冯某某的亲属委托我所王冬青律师为冯某某进行辩护。王冬青律师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多次前往外地对冯某某进行会见。经过对全案的仔细研究,王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冯某某的罪名符合事实与法律的规定,但同时冯某某也具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这些情节并未得到办案机关的重视。随后,王冬青律师着重对可能使冯某某得到从轻处罚的证据进行了收集和调取,并在法庭上予以释明,为本案的公正量刑提供了依据。
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定冯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同时采纳了王冬青律师在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认为可以对冯某某从轻处罚,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事实上,案发前冯某某已经通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这名免去了牢狱之苦的八零后医生,终于可以在阳光下执业,继续挑起养育全家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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