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所专家薛建兰律师代理的L公司被诉排除妨碍案获得终审判决,因在案件中及时、准确地提起反诉,L公司反获得原告赔偿800余万元,成为案件的最大赢家。
L公司在当地经营一家兔场,养殖技术国际领先,并向欧盟出口兔肉。本案原告为一家能源公司,该公司正在建设一项高硫煤清洁利用的示范工程,该工程中需要建设一条配套的专用铁路。正是在这条铁路的建设施工过程中,两家公司发生了纠纷。2015年5月,某能源公司对L公司提起诉讼,称L公司组织员工阻碍铁路跨高速特大桥桥墩的建设,要求人民法院判令L公司排除妨碍。
L公司委托我所薛建兰律师担任该案的代理人。在了解案情之后,薛建兰律师果断建议L公司提起反诉。原来,阻碍铁路桥施工事出有因。因这架铁路桥距离兔场只有23米的距离,施工的噪音和震动使兔子受到了惊吓,受胎率和成活率都大幅下降。而且即使铁路桥建成,饲养场也无法继续经营,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动物饲养场必须离铁路500米以上。如此一来,L公司已经和必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L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能够在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薛建兰律师在帮助L公司提起反诉的同时,也帮助其对反诉的证据材料进行了梳理,以使诉请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与预先的诉讼思路一致,一审法院在合并审理本诉与反诉之后,判决L公司不得妨碍能源公司的铁路施工,但同时判决能源公司向L公司赔偿包括搬迁费在内的各项损失808万元。能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由此,在律师的帮助下,被动摊上官司的L公司成了诉讼的赢家。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351-75521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89号梅园百盛大厦9层
电话:0351-7552100 7552101
邮箱:huanghelvshi1992@126.com
传真:0351 - 7552100
扫一扫,关注我们
©2020 黄河-天澜法律服务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2020 - 2021 晋ICP备17006359号-3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