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田国贤,刘云飞
一、案情简介:
2020年初,被告人王某齐通过微信群认识上线王某娜,向被告人陈某平收购了被告人吕某红的两套银行卡,王某齐将银行卡邮寄给王某娜并收取了3600元的好处费,支付给陈某平1600元。6月7日,被害人章某珍在一家网络赌博平台被骗90万元,其中20万元赃款汇入吕某红的银行卡,陈某平取出5000元付给吕某红作为报酬,该卡余额被转走。
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判处王某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二、承办律师提出的主要代理(辩护)意见
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小,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判决书,判处王某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四、申报理由:
1、本案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新类型案件。
2、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有影响、效果好。
3、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本所律师刘云飞提供帮助,将侦察机关移送时的罪名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判阶段由田国贤律师继续援助,最终使被告人得到较大幅度减刑,体现了团队化作业的力量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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