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某某诉李某继承权纠纷一案二审尘埃落定,在我所牛蕊屏律师的代理下,花某某两审均获得胜诉判决。
原告花某某与李某系继母与继子关系。李某的父亲李某某在去世之前,将登记在自己与花某某名下的共同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以立遗嘱的方式留给花某某一人继承。但由于这份遗嘱只具备了见证遗嘱的要件而没有经过公证,再加上李某不予配合,所以虽然李某某已经过世,但花某某仍无法完成房屋所有权份额的变更。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并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虽然有遗嘱在手,但花某某的官司打得也不是顺畅无阻。除法院追加了一名主张对房屋也享有权利原告王某外,李某拿出了证据材料,证明父亲曾应允将房屋留给自己。
面对这些“意外”出现的情况,牛蕊屏律师凭着对法律规定的熟练掌握,指出了对方的主张在事实和证据上的瑕疵。该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判决涉案房屋贵花某某所有,李某和王某应协助花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之后,李某和王某均提起了上诉,牛蕊屏律师仍代理花某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人的上诉不能成立,因而将其驳回。由此,这桩持续了近一年半的继承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判决生效后,花某某获得了李某某在遗嘱中留给自己的权利。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351-75521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89号梅园百盛大厦9层
电话:0351-7552100 7552101
邮箱:huanghelvshi1992@126.com
传真:0351 - 7552100
扫一扫,关注我们
©2020 黄河-天澜法律服务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2020 - 2021 晋ICP备17006359号-3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