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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对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明确。
我所专家律师薛建兰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主要变化、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三大块内容入手,针对新税制下律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进一步明确个税新政执行后纳税人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在座律师对即将实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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