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新解释应讨论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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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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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李继军律师分享《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新解释应讨论的几个问题》
2018年12月29日《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新解释应讨论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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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月22日,在我所大会议室,李继军律师根据自己对于规定的理解和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对司法解释(二)进行简要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涉及合同效力与处理、开工时间与工期顺延、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与质保金返还、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造价鉴定、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本司法解释适用的时间范围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虽然业界对于本司法解释的不少内容还存在激烈争议,司法解释的内容也十分简明扼要,但是无论如何,下一步该司法解释都必将成为解决建设工程法律纠纷案件的又一个重要法律依据,也将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所有建设工程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工程建设法律服务的律师,从事相关审理工作的法官与仲裁员等,都将不得不对其进行认真研究和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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