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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李飞、章治鹏、杨丽、赵建智担任辩护律师的田郭某某、李某某玩忽职守一案,二被告人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郭某某、李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作为某工程项目部防汛总指挥、防汛方案督促落实者,未按照某工程建设管理局几次下发的《度汛方案》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采取措施,以至于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该案件,辩护律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讨论,从案件发生的原因、被告人的主观过失、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等几方面进行了辩护,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审理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郭某某、李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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