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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四审,李飞、李继军律师代理的原告合法权益终获最高院终审保护

历经四审,李飞、李继军律师代理的原告合法权益终获最高院终审保护

  • 分类:黄河案例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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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历经四审,李飞、李继军律师代理的原告合法权益终获最高院终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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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李飞、李继军律师代理的梁某诉张某、张某某、王某某、某矿业公司、某焦化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历经四审,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省高院的一审判决,委托人梁某的合法权益终获法律保护。

  2006年,根据我省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有关政策,梁某的煤矿与某煤矿坑口进行整合,梁某与张某等三人签订了《资源整合投资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双方根据约定,部分履行了《协议》。整合后的煤矿名称核准为甲煤业公司。

  2009年山西省开始第二轮煤矿资源整合,甲煤业公司被被告矿业公司、焦化公司整合收购,此时,梁某因如何处理煤矿资产补偿款和《资源整合投资协议》中未履行的部分等问题与张某等三人协商,无果。后梁某将张某等三人及矿业公司、焦化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护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该案法律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涉案标的大,而且涉及到煤炭资源整合中的一些政策,李飞、李继军律师接受梁某委托后,高度重视,多次在所里组织专家进行讨论,透彻分析法律关系,确定代理观点。

  该案件一审在省高院,二审在最高院,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四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至此,虽然历经曲折,但原告梁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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