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我所律师韩善瑾、章治鹏担任辩护人的包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日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包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称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虚构还款事实,隐瞒抵押物真实情况,骗取张某、王某资金合计3000余万。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韩善瑾、章治鹏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辩护律师经过阅卷、多次会见、到相关机构调查取证,认为本案只是一起经济纠纷,包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包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
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包某不起诉。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351-75521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89号梅园百盛大厦9层
电话:0351-7552100 7552101
邮箱:huanghelvshi1992@126.com
传真:0351 - 7552100
扫一扫,关注我们
©2020 黄河-天澜法律服务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2020 - 2021 晋ICP备17006359号-3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