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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优秀案例】王某强奸、强奸未遂案

【年度优秀案例】王某强奸、强奸未遂案

  • 分类:黄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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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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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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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律师:牛蕊屏

  委托人及诉讼地位:王某 被告人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12日22时许,被告人开车将被害人郭某(29岁)带至本市杏花岭区北中环某小区附近一偏僻处,停车后,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郭某推至后排座,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2016年5月25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开车将被害人殷某某(23岁)带至本市杏花岭区某学校附近的路边,停车后,被告人王某在车辆后座,采用强行抚摸被害人殷某某的胸部和下体等手段,欲与被害人殷某某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害人反抗,被告人王某奸淫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奸未遂罪。

  案件结果:

  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入选理由:

  公诉机关按两起强奸起诉,量刑建议4年6个月到5年。辩护律师关于起诉指控强奸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判决对被告人改变定性为较轻的强制猥亵罪,被告人减刑幅度大,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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