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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李晶晶刑事辩护团队中的李晶晶和李蓓律师成功为晋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罪一案进行辩护,被告人晋某某被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晋某某系某局事业编制人员,因评职称的材料内容有误需重新填报,来不及返回工作单位重新盖章,购买了伪造的相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印章共计三枚,但晋某某及时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并未使用该三枚假印章,并在返回单位重新盖章途中被民警查获。此外,晋某某还协助办案单位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积极与晋某某沟通、认真阅卷、收集证据以及充分讨论后,迅速确定了辩护思路,并向法庭提出鉴于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晋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晋某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为其保留了工作,使其可以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做贡献。取得这样的结果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律师辩护工作的充分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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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某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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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故意伤害罪原告人代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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